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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西飞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节能环保技术改造项目(重大变动)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

2026-04-27 13:52:06
一、建设项目基本情况
      1、项目名称:江西飞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节能环保技术改造项目(重大变动)
      2、建设性质:重大变动;
      3、建设地点:奉新工业园长青大道888号现有厂区内;
      4、建设内容:生产工艺调整导致氮氧化物排放量增加;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,超过10%;综上,生产工艺调整与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调整,共同导致氮氧化物排放量增加超过10%。依据《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(试行)》(环办环评函〔2020〕688号)第6条、第8条,本次变动属于重大变动,应当依法重新报批环评文件。
二、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
      建设单位:江西飞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
      联系人:邹总
      联系电话:0795-4600633
      电子邮箱:zoujun@greenjiuling.com
三、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
      环评单位:江西青境环境技术有限公司
四、公众意见表
      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,公众可至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。
(https://www.mee.gov.cn/xxgk2018/xxgk/xxgk01/201810/t20181024_665329.html)
五、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
      公示期间,公众均可以信函、电子邮件、提交公众参与调查表或其他方式,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。公众若有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有关的建议和意见,请按上述网络链接下载填写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》,将填写好的表格按以上联系方式邮寄、传真或邮件至建设单位。
六、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注意事项
      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: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。
      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: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(注:根据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规定,涉及征地拆迁、财产、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)。
七、信息发布有效期限
      自本公示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,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。
江西飞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
2026年4月27日